青海省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 进入验收汇交阶段
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青海省自然资源厅与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省迅速安排部署,通过举办全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整改和储备区划定工作培训班,开展实地检查调研,层层传导落实“两部”1号文件精神,确保全省各市(州)、县准确领会文件精神、把握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职责,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主导,积极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
全省共有7个市(州),30个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截止目前,已有21个县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并汇交省级验收,其中10个县的成果已通过省级验收组审查,于10月25日汇交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审核。下一步,我省将继续跟进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督促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断优化储备区划定成果,确保汇交成果真实有效、质量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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