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税务局省自然资源厅稳步推进土地闲置费职责划转
为贯彻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税务部门承担非税收入职责部署,根据财政部联合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的通知要求,涉及省自然资源厅的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等两项非税收入统一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为推进此项工作,7月8日,省自然资源厅开发利用处会同相关处室与青海省税务局非税收入处召开会议,研究非税收入涉及的土地闲置费职责划转工作。会议详细介绍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程序、土地闲置处置流程,研究确定了土地闲置费省厅交接工作内容和程序,同时对下步推进土地出让金和矿产资源专项收入两项非税收入工作进行研讨座谈,为下步全面推进非税收入职责划转工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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