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技术支撑的“堡垒”作用 全力推进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进程
按照新《土地管理法》“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的工作要求。在省自然资源厅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省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中心积极扎实推进区片划定外业调查及区片调整和地价测算工作,同相关单位印发《青海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方案》,围绕“小调整、大稳定”的原则,明确了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程序、技术路线、区片划定要求。
为确保科学合理划定我省综合区片,尽快落实地区区片划定的合理性,切实做好与统一年产值补偿价格的协调统一。2020年1月,省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中心会同厅耕地保护监督处赴西宁市、海东市各县(区)分别组织召开征地区片划定工作座谈会,并召集黄南州、海南州、海北州、果洛州、玉树州各县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召开征地区片划定征求意见座谈会。在征求各市、州、县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人均收入等指标及全省征地工作实际,指导各地调整和完善征地区片划定工作。
根据各县反馈的区片划定意见,在充分结合土地利用类型、区位条件、人口状况、经济发展、土地市场发育水平、产值收益等关键因素的基础上,再次与各县相关单位积极对接,对存在的区片划定不合理、“相同区片的价格衔接不一致”等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并根据自然资源部工作要求,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提出解决思路和方法,切实保证了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目前,完成了全省8个市(州)、45个县(市、区、行委)、369个乡(镇)、4146个行政村的征地区片划定工作,经多次征求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意见,确定划分了14个等别区片。下一步,将在征地区片划定的基础上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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